1. 首页
  2. 文档大全

第3章旅行社管理制度

上传者:9****8 2022-07-20 04:18:59上传 PPT文件 1.43MB
第3章旅行社管理制度_第1页 第3章旅行社管理制度_第2页 第3章旅行社管理制度_第3页

《第3章旅行社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3章旅行社管理制度(47页珍藏版)》请在文档大全上搜索。

1、旅旅游政策与法律法规游政策与法律法规21世纪全国高等院校旅游管理类创新型应用人才培养规划教材案情简介:案情简介:案情简介:2012年6月份的时候,一家名为东方明珠的旅行社在省市级的部分报纸上刊登了“海南七日游”的广告,并在其所办的旅游刊物上称,此种旅游参观的主要景点有8个:玉带滩、兴隆热带植物园、温泉渔疗SPA、南湾猴岛生态景区、槟榔谷蚩尤部落、大东海、天涯海角、南山佛教文化苑。7月10日,李某、方某等22名中小学生报名参加了“海南七日游”,每人交付旅游费用2400元。7月19日,李某等学生乘汽车从武汉机场出发,20日抵达海口市银苑宾馆。到达后,东方明珠旅行社的导游许某将李某等22名男女学生混

2、合安排在该宾馆的4间客房休息。在22日、23日的游览活动中,东方明珠旅行社只安排李某等游览了玉带滩、兴隆热带植物园、温泉渔疗SPA、南湾猴岛生态景区4个景点,其余未安排,且未在游览出发前告诉李某等同学。李某等同学返回后,认为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造成其经济、精神损失,曾多次到旅行社处要求和赔礼道歉。旅行社除表示赔礼道歉外,不同意赔偿李某等22人所要求的数额。据此,李某等22人将东方明珠旅行社起诉到西峡县法院。(案例来源:黄山市旅游委员会:http:/ 问题问题1、组团的旅行社有何违规之处?2、旅行社应受到什么处罚? 案例评析要点:案例评析要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旅行社

3、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该旅游社有以下违规行为:无故减少游览景点,降低饮食住宿标准。这些违规行为侵害了旅游者的利益,影响旅游服务质量,导致旅游者未能依合同享受到应有的服务。2、对于该旅行社拒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降低服务质量的行为,应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条的规定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一)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

4、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二)拒绝履行合同的;(三)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第第3 3章章 旅行社管理制度旅行社管理制度3.13.1旅行社概述旅行社概述3.23.2旅行社的经营及法律责任旅行社的经营及法律责任3.1旅行社概述旅行社概述 旅行社是旅游业三大产业之一,是旅游活动的组织者。旅行社承担了旅游接待计划的制订和几乎全部的旅游联络和接待工作,在旅游业的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国有关旅行社的立法从1985年至2009年先后经历了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等,成为旅行社经营管理的法律依据。基础知识概述基础知识概述3.1.1旅行社的

5、产生与发展旅行社的产生与发展3.1.2旅行社的概念旅行社的概念 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出境旅游业的企业法人。出境旅游业的企业法人。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理解旅行社这个概念: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理解旅行社这个概念:1、旅行社是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旅行社是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 所谓企业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金数所谓企业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额、企业名称、

6、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 法定条件,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2、旅行社是以招徕、组织、接待等经营方式,从事旅游经旅行社是以招徕、组织、接待等经营方式,从事旅游经营行为的企业法人营行为的企业法人 “招徕招徕”是指旅行社按许可的业务经营范围,自主设计、编制旅游线路和旅游服务项目,或者根据旅游者的要求设计、编制旅游线路和旅游服务项目,在境内外旅游市场上开展宣传活动,招引旅游者或者招接旅游活动的经营行为。 “组织组织”是指旅行社将报名参加旅游活动的旅游者组合成旅游团组等形式,或

7、者将旅游者同意接受的单项或多项旅游服务进行组合的经营行为。 “接待接待”是指旅行社按照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安排旅游者进行食、住、行、游、购、娱等活动,并提供导游服务。3、旅行社是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的企业法人旅行社是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的企业法人 旅游服务是多种多样的,为旅游者提供或安排交通、住宿、餐饮、观光、游览、休闲、度假、娱乐、导游、领队服务,还包括旅游咨询、旅游活动设计等与旅游相关的各项服务。还可以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代订交通客票、代订住宿和代办出境、入境、签证手续等。 4、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是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是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

8、出境旅游业务者出境旅游业务 在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旅游法中规定旅行社经营业务包括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和边境旅游业务。 1、国内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和接待中国内地居民在境内旅游的业务。2、入境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外国旅游者来我国旅游,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者来内地旅游,台湾地区居民来大陆旅游,以及招徕、组织、接待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在境内旅游的业务。 3、出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所谓出境旅游业务,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

9、接待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以及招徕、组织、接待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出境旅游的业务。 3.1.3 旅行社的分类及经营范围旅行社的分类及经营范围3.2旅行社的经营及法律责任旅行社的经营及法律责任 基础知识概述基础知识概述 旅行社是旅游服务的提供者,旅游者是旅游服务的享用者,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形成以服务为客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旅行社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遵照旅行社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开展经营活动。1、旅行社的设立条件旅行社的设立条件 根

10、据旅行社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应依法设立,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有必要的营业设施;有一定的注册资本金;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2、设立旅行社的审批材料、设立旅行社的审批材料 相关证明文件是指与其所申请从事的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经营相关的文件,这些文件分别能证明申请人符合旅行社条例规定的条件。 3、设立旅行社的申请程序、设立旅行社的申请程序 旅行社根据业务经营和发展的需求,可以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旅行社分社和旅行社服务网点,以设立分社、服务网点的旅行社的名义从事规定的经营活动,其经营活动的责任和后果,由设立社承担。3.2.1旅行社的设立与变更旅行社的设立与变更

11、4、旅行社分支机构的设立旅行社分支机构的设立 旅行社根据业务经营和发展的需求,可以设立不具法人资格的旅行社分社分社、旅行社服务网点服务网点,以设立分社、服务网点的旅行社的名义从事规定的经营活动,其经营活动的责任和后果,由设立社承担。5、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特别程序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特别程序 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并经“申请受理申请许可”程序获得经营许可。6、旅行社的变更旅行社的变更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事项或终止经营的,应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等。 1、外商投资旅行社的范围外商投资


文档来源:https://www.renrendoc.com/paper/212712585.html

文档标签:

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