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法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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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概念:、概念: 广义的立法广义的立法泛指一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泛指一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关依法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及认可法律的活动;法律文件及认可法律的活动; 狭义的立法狭义的立法仅指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仅指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机关的立法活动,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修改、废止宪法和法律的活动。会制定、修改、废止宪法和法律的活动。 2 2、特点:、特点:2.1 2.1 立法是立法是以国家的名义以国家的名义进行的活动进行的活动 2.2 2.2 立法是一项国家职能活动,其立法是一项国家职能活动
2、,其目的目的是为了实是为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有效调控现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有效调控2.3 2.3 立法是以一定的客观经济关系为立法是以一定的客观经济关系为基础基础的人们的人们的主观意志活动,并且受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的主观意志活动,并且受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 2.4 2.4 立法是产生具有立法是产生具有规范性、国家强制性规范性、国家强制性的普遍的普遍行为规范的活动行为规范的活动 2.5 2.5 立法是立法是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进行的专门活动进行的专门活动 2.6 2.6 立法是对社会资源、社会利益进行立法是对社会资源、社会利益进行第一次分第一次分配配的活动的活动1 1、合宪性、合法性
3、原则、合宪性、合法性原则法治原则法治原则1.1 1.1 合宪性在于:合宪性在于:其一,应当按照宪法规定的立法权进行立法,不其一,应当按照宪法规定的立法权进行立法,不得超越立法权限得超越立法权限其二,一切立法不得与宪法相悖,否则无效或部其二,一切立法不得与宪法相悖,否则无效或部分无效分无效 1.2 1.2 法制统一性在于:法制统一性在于:其一,一切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规范性法律其一,一切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与宪法相抵触文件不能与宪法相抵触其二,在各种法律渊源中,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其二,在各种法律渊源中,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同位阶的法应协调一致抵触,同位阶的法应协
4、调一致3 3、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和要求,确认和保障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和要求,确认和保障人民的利益,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应具有开放性人民的利益,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应具有开放性和透明度,立法过程中要坚持群众路线。和透明度,立法过程中要坚持群众路线。 立法应当尊重社会的客观实际状况,根据客观需立法应当尊重社会的客观实际状况,根据客观需要反映客观规律的要求,要以理性的态度对待立法要反映客观规律的要求,要以理性的态度对待立法工作,注意总结立法现象背后的普遍联系,揭示立工作,注意总结立法现象背后的普遍联系,揭示立法的内在规律,避免主观武断。法的
5、内在规律,避免主观武断。2 2、人民主权和民主立法原则、人民主权和民主立法原则民主原则民主原则5 5、保持法的稳定性、连续性和变动性相结合的原则、保持法的稳定性、连续性和变动性相结合的原则 立法中要恰当处理各种关系,注意各方面的平衡,立法中要恰当处理各种关系,注意各方面的平衡,应高度重视立法技术和方法,提高立法的质量。应高度重视立法技术和方法,提高立法的质量。 稳定性是指法律一经公布,必须在一定时期内保稳定性是指法律一经公布,必须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不得随意修改、中断和废止,以保持法的持稳定,不得随意修改、中断和废止,以保持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连续性是指在制定新法时应与原有
6、的立法精神、连续性是指在制定新法时应与原有的立法精神、原则和内容等保持一定的衔接关系,在新法制定或原则和内容等保持一定的衔接关系,在新法制定或颁布前,原有的法律不应随意中止效力。颁布前,原有的法律不应随意中止效力。 变动性是指法律的稳定只是相对的,这是由于法变动性是指法律的稳定只是相对的,这是由于法律所反映的社会关系具有不断发展变化的规律,这律所反映的社会关系具有不断发展变化的规律,这就使法律也不能不随之变化发展。就使法律也不能不随之变化发展。4 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1 1、立法体制、立法体制 我国采取一元制的立法体制,即一个立法系统。我国采取一元制的立法体制
7、,即一个立法系统。 我国立法体制及程序概括说来:一元体制、两我国立法体制及程序概括说来:一元体制、两级层次、三大阶段、四个步骤级层次、三大阶段、四个步骤 2 2、两级层次、两级层次 第一,中央一级,包括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所第一,中央一级,包括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所属各部委的立法权属各部委的立法权 第二,地方一级,包括地方各级人大以及一些省、自治区、第二,地方一级,包括地方各级人大以及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都享有一定立法权。直辖市的人民政府都享有一定立法权。 第三,每一级又具有不同层次的立法机构第三,每一级又具有不同层次的立法机构 表明我国是表明我国是“一元两级多层次
8、一元两级多层次”的立法体制。即以宪法和的立法体制。即以宪法和立法法为基础,有中央和地方两个层次,每个层次的立法机构立法法为基础,有中央和地方两个层次,每个层次的立法机构相应的具有不同的立法权限。相应的具有不同的立法权限。3 3、立法过程:三个阶段、立法过程:三个阶段 第一,第一,立法准备阶段立法准备阶段,即进行立法预测、制定立法,即进行立法预测、制定立法规划、收集研究与此相关的各种资料、拟定法律草案、规划、收集研究与此相关的各种资料、拟定法律草案、征求专家和民众意见、进行论证等前期准备征求专家和民众意见、进行论证等前期准备 第二,第二,立法确立阶段立法确立阶段,即提出法律草案、审议草案、,即提
9、出法律草案、审议草案、表决草案、公布法律等决定法律是否从法律案转变为表决草案、公布法律等决定法律是否从法律案转变为生效法律的过程生效法律的过程 第三,第三,立法的完备阶段立法的完备阶段,即通过对已生效的规范性,即通过对已生效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法律清理、法典编纂等活动,并以此修法律文件进行法律清理、法典编纂等活动,并以此修订、补充、完善和废止规定性法律文件的过程订、补充、完善和废止规定性法律文件的过程 其中,立法确立阶段是立法活动的核心环节。其中,立法确立阶段是立法活动的核心环节。4 4、立法确立的四个步骤、立法确立的四个步骤 4.1 4.1 提出法律议案:提出法律议案:是指享有立法提案权的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