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肺结核病人追踪工作程序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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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疑似)肺结核病人追踪的工作程序贵州省CDC结防所流病科宋群锋2012年3月培训方式和要求 需要什么培训什么 培训和讨论的方式 薄弱部分的培训方式 将新指南作为结防人员和定点医院和基层人员的手边书,随时读,深入理解和掌握新指南新指南,是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最基本的要求!追踪追踪 p核实肺结核患者网络直报信息 (1)查重:每天将前一天医疗卫生机构网络直报的确诊或疑似肺结核患者逐一进行浏览、查重,对于重复报告的传染病报告卡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删除。 (2)导出:每天将浏览、查重后的网络直报中的肺结核患者(包括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报告的和辖区外医疗卫生机构报告的“现住址”为本辖区的患者,无论患者到位与否)
2、的基本信息导出或抄录到“县(区)结防机构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追踪情况登记本 ”(简称“追踪登记本”)中。p 核实肺结核患者到位情况 将“追踪登记本”的信息与结防机构“初诊患者登记本”和“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推荐单”进行核对并记录所有具有报告信息患者的“转诊日期”及“追踪、到位信息”。 发现“传染病报告卡”的“备注”栏中注明住院的患者,通过与报告医疗卫生机构住院部核实,确定患者已住院,则应在追踪登记本的“备注”栏中注明。 追踪未到位肺结核患者p追踪未到位肺结核患者 追踪对象 辖区内、外医疗卫生机构报告的长期居住在本辖区的患者中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追踪对象:u 医疗卫生机构报告或
3、转诊的非住院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在报告后24小时内未到当地结防机构就诊者;u在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住院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出院后2天内未与当地结防机构取得联系的患者。 追踪方法 县(区)级医生电话追踪:由县(区)结防机构负责追踪的人员直接与患者电话联系了解患者未就诊原因,劝导患者到结防机构就诊和治疗。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现场追踪:对没有电话或通过电话追踪3天内未到位的患者,县(区)结防机构追踪人员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电话联系,或将“患者追访通知单”传真或邮寄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告知患者的详细情况。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接到信息后,及时
4、通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与患者进行联系,劝导患者到结防机构就诊。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疫医生现场追踪:经电话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追踪的患者,若5天内未到结防机构就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应主动到患者家中,了解具体情况,劝导患者到结防机构就诊。同时电话通知或填写“患者追访通知单”第二联,向县(区)级结防机构进行反馈。 县(区)级医生现场追踪:经电话、乡(村)医生追踪,7天内仍未到位的患者,县(区)结防机构追踪人员应主动到患者家中,了解具体的情况,劝导患者到结防机构就诊。患者追访通知单患者追访通知单 患者追访通知单患者追访通知单(乡镇卫生院存底)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