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_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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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第六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第六章第六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责任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法律责任制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法律责任制度概述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环境行政责任环境行政责任第三节第三节 环境民事责任环境民事责任第四节第四节 环境刑事责任环境刑事责任第六章第六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法律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法律责任制度概述任制度概述法律责任:法律责任:违法者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所应当承担的违法者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所应当承担的负面法律后果或不利法律后果。负面法律后果或不
2、利法律后果。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法律责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法律责任:因实施了违反环境与因实施了违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行为者或者造成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资源保护法的行为者或者造成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者,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者,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第六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法律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法律责任制度概述任制度概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责任制度的特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责任制度的特点1 1、法律责任、法律责任主体主体: :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在其实施加害或违法的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在其实施
3、加害或违法行为时,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者。行为时,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者。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责任的主体具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责任的主体具有广泛性广泛性。第六章第六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2 2、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客体客体: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在实施违系中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在实施违法活动时所指向的对象。法活动时所指向的对象。行为行为 物物3 3、法律责任的、法律责任的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指法律责任的主:指法律责任的主体在实施违法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体在实施违法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故意故意和和过失过失。4
4、 4、法律责任的、法律责任的客观方面客观方面:指行为的:指行为的违法性违法性和和社会危害性社会危害性。第六章第六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第二节第二节 环境行政责任环境行政责任一、环境行政责任概述一、环境行政责任概述二、环境行政责任种类二、环境行政责任种类第六章第六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1 1、环境行政责任概述、环境行政责任概述环境行政责任:环境行政责任:是指违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指违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国家行政法规所规定的行政义务或法律禁和国家行政法规所规定的行政义务或法律禁止事项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止事项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5、被追究行政责任者多为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被追究行政责任者多为企业、事业单位及其领导人员、直接责任人员,也包括其他公民。领导人员、直接责任人员,也包括其他公民。 第六章第六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2 2、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A.A.行为的违法性行为的违法性(构成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环境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必要条件):):即行为人实施了法律禁止的行为或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即行为人实施了法律禁止的行为或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某些违反治安处罚法损害环境的行为,也可以义务。某些违反治安处罚法损害环境的行为,也可以追究行政责任。追究行政责任。B.B.行为人
6、的过错行为人的过错: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也是承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也是承担行政责任的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必要条件。C.C.行为的危害后果行为的危害后果: :是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是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选择条件选择条件。D.D.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是承担环境是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行政责任的选择条件选择条件。第六章第六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n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的企业事业单位,有环境保护行政主
7、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观机关给予行政处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观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分。 n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令停业、关闭。第六章第六章 环境与资
8、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二、环境行政责任种类二、环境行政责任种类1 1、行政处分(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纪律处分)A A、概念:、概念:是指对违法、违纪的环境与资源保是指对违法、违纪的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给予的行政制裁。护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给予的行政制裁。 B B、实施单位:、实施单位:必须是具有隶属关系和行政处必须是具有隶属关系和行政处分权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分权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 第六章第六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C C、处分依据:、处分依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企事业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企事业单位内部的规章
9、单位内部的规章 ;国家关于行政处分的两部;国家关于行政处分的两部法规:法规: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暂行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企业职工奖惩条例。D D、行政处分的对象:、行政处分的对象:l单位实施了污染或破坏环境的行为,情节较重但又单位实施了污染或破坏环境的行为,情节较重但又不够刑事处罚的有关责任人员不够刑事处罚的有关责任人员; ; l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滥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但又不够刑事处罚的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但又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第六章第六章 环境
10、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E E、行政处分种类:、行政处分种类:对国家工作人员:对国家工作人员: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等八种。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等八种。对企业职工:对企业职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留用察看、开除等七种。职、留用察看、开除等七种。F. F. 行政处分的程序行政处分的程序立案、调查立案、调查 、申辩、申辩 、报批、报批 、决定、决定 、备案、备案G. G. 救济方式:救济方式:复议、申诉。复议、申诉。第六章第六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环境与资源
11、保护法的法律责任2 2、行政处罚、行政处罚A A、概念:、概念:由法律授权的环保部门和其他行使环境监由法律授权的环保部门和其他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行政处罚法律规定督管理权的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行政处罚法律规定的程序,对违反规定但又未构成犯罪的行为人给予的程序,对违反规定但又未构成犯罪的行为人给予的行政制裁。的行政制裁。 B B、实施单位:、实施单位:对环保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各级对环保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各级环保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环保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的国家海洋局、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管理的国家海洋局、港务监督、渔政渔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