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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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说明:此版本为非定稿,仅供参考。如与正式版本有出入,以培训正式版本为准 徐州市林业站江苏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江苏省林业局二七年四月专心-专注-专业目录 附录.631国家重点公益林区划分范围.2国家重点公益林生态区位认定标准代码表.3省级重点公益林的区划范围.4江苏省断面积蓄积量标准表适用树种组.5江苏省主要树种每公顷断面积、蓄积量标准表.6江苏省一元材积表适用树种组.7江苏省主要树种一元材积表.8江苏省立木一元材积公式.9商品林和生态公益林各地类小班需调查因子一览表.10江苏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因子简称与代码表.11江苏省行政区划代码. 调查表.1小班调查
2、记录.2四旁树与城镇零星树木样地调查记录 .3农田林网控制面积调查记录 .4类型中心抽样样地调查记录 .5古树名木调查表.专业表.1立地条件类型表2造林类型表 .3森林经营类型设计表(一).4森林经营类型设计表(二).统计表.1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2各类森林、林木面积蓄积统计表.3林种统计表.4乔木林面积蓄积按龄组统计表.5生态公益林(地)统计表(一).6生态公益林(地)统计表(二).7用材林面积蓄积按龄级统计表.8用材近成过熟林面积蓄积按出材等级统计表.9用材近成过熟林各树种株数、材积按径级组、林木质量统计表.10用材林与一般公益林中异龄林面积蓄积按大径木比等级统计表.11经济林统计表.12
3、竹林统计表.13灌木林统计表.14各林种按林地所有权划分土地面积统计表.15四旁树按径阶统计表.16四旁树按径级统计表.17农田林网统计表.18森林灾害面积统计表.19森林树冠脱叶、树叶褪色面积统计表.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调查的目的任务为了适应新时期绿色江苏建设和现代林业发展的需要,统一全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技术标准,规范调查范围、内容、程序、方法、深度和成果等技术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江苏省生态公益林条例第二十六条等规定,结合国家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
4、术规定(林资发200361号)和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简称“二类调查”,也称“普查”)是以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森林经营单位或县级行政区域为调查单位,为满足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总体设计、林业区划与规划设计需要而进行的森林资源调查。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主要任务是:1查清森林、林地和林木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与分布;2客观反映调查区域自然、社会经济条件;3综合分析与评价森林资源与经营管理现状;4提出对森林资源培育、保护与利用意见。其调查成果是建立或更新森林资源档案,制定森林采伐限额,进行林业工程规划设计和森林资源管理的基础,也是制定区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林业发展规划
5、,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指导和规范森林科学经营的重要依据。第二条 调查范围和内容一、调查范围本次调查的范围是我省城镇、乡村的全部范围。对森林经营单位应调查该单位所有和经营管理的土地;对县级行政单位应调查县级行政范围内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二、调查内容调查主要内容包括基本调查、专项调查个方面:(一) 基本调查内容1调查各类林地的面积、权属;2调查各类森林、林木蓄积;3调查各类四旁树的株数和蓄积;4调查各类农田林网的控制面积和分布情况;5调查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6调查与森林资源有关的自然地理环境和生态环境因素;7建立森林资源档案、森林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区域森林资源管理
6、和更新的数字化。(二)专项调查内容1立地条件类型调查划分;2森林经营类型划分;3造林类型划分;4生长量调查;5本地区森林生态、社会效益调查;6本地区社会经济和林业经济情况调查;7森林经营历史情况调查。第三条 调查方法本次调查以小班勾绘与遥感数据为主要信息源,充分利用已有的森林资源调查成果,以实地调查为主,获取调查区域的森林资源空间信息、动态信息,借助地理信息系统(GIS)平台,构建森林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具体方法为:1片林、带状林面积调查借助地形图,以地面调查为主,采用GPS技术,结合航片判读、区划、定位进行小班区划。2片林蓄积量采用角规绕测方法调查,按断面积蓄积标准表进行计算。带状林蓄积量采用
7、设置段带样方方法,测量胸径查一元材积表进行计算。3四旁树和城镇零星树木资源采用机械抽样调查推算的方法,以县(市、区)域的所有四旁树为抽样总体,用11万地形图公里网进行系统抽样,机械布设半径14.57米、面积0.0667公顷的样圆进行调查。4农田林网现状在11万地形图上勾绘求得。5研建全省森林资源地理信息系统,求算、汇总和管理森林资源数据。第四条 工作步骤一、区划林班和小班,查清各类土地的面积;二、调查各类森林、散生木的蓄积,并对蓄积进行抽样控制;三、调查四旁树、城镇树木的株数、蓄积和农田林网的现状,并对蓄积进行抽样控制;四、计算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五、开展专业调查,调查主要树种的生长量,调
8、查有关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六、编制森林资源调查报告;七、绘制森林分布图;八、建立森林资源档案和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第五条 调查总体蓄积量控制一、以经营单位或县级行政单位为总体进行总体蓄积量抽样控制。调查面积小于5000hm2或森林覆盖率小于15%的单位可不进行抽样控制,也可与相邻经营单位联合进行抽样控制,但应保证控制范围内调查方法和调查时间的一致性。二、调查总体蓄积量抽样控制精度要求以商品林为主的经营单位或县级行政单位为90%;以公益林为主的经营单位或县级行政单位为85%;国有林场(圃)、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为80%。三、在抽样总体内,采用类型中心抽样、机械抽样、分层抽样等抽样方法进行
9、总体蓄积量抽样控制调查,样地数量要满足抽样控制精度要求。四、样地实测采用每木检尺方法。根据样木测定的结果计算样地蓄积量,并按相应的抽样理论公式计算总体蓄积量及其抽样精度。五、当总体蓄积量抽样精度达不到规定要求时,要重新计算样地数量,并布设、调查新增的样地,然后重新计算总体蓄积量及其抽样精度,直至达到规定要求。六、将各小班蓄积量汇总计算的总体蓄积量(包括四旁树蓄积量)与以总体抽样调查方法计算的总体蓄积量进行比较:(一)当两者差值不超过1倍标准误时,即认为由小班调查汇总的总体蓄积量符合精度要求,将各小班蓄积量之和作为总体蓄积量。(二)当两者差值超过1倍标准误、但不超过3倍标准误时,进行检查分析,找
10、出影响精度的主要因素,根据影响因素对各小班蓄积量进行修正,直至两种总体蓄积量的差值在1倍标准误范围以内。(三)两者差值超过3倍标准误时,小班蓄积量调查全部返工。第六条 提交成果一、表(一)调查表15(二)专业表14(三)统计表119二、图(一)基本图,比例尺为11万(二)各乡(场)林相图,比例尺为11万(三)县级森林分布图,比例尺为15万110万(四)其他专题图三、文本(一)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报告(二)专项调查报告(三)质量检查报告四、上述表、图、文本的电子文档五、森林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六、其它成果第七条 调查间隔期按规定,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间隔期为10年。在间隔期内根据需要可进行重新调查或
11、补充调查。第八条 新技术应用采用本细则规定之外的调查新技术、新方法时,调查承担单位应事先提出实施方案,并向省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在调查中应用。使用新技术和新方法调查的成果应符合本细则规定。第九条 调查会议制度一、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实行调查会议制度。二、调查前,上级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县级人民政府共同主持召开第一次调查会议,召集政府有关部门、经营单位、调查承担单位,以及与当地森林开发、经营、利用关系密切的单位参加。组织、协调、确定规划设计调查的重大事项,落实调查经费,讨论、审定调查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明确调查工作中各部门、各单位的任务和责任。三、调查结束后,由上级政府林业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