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设施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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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50016-2021与?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GB50016-2006 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GB50045-952005年版相比,本标准主要有以下变化:1.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高、多层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2.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构造建筑两章, 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 系统规定了木构造建筑的防火要求;3.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4.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了有关内容; 取消了消防给水系统、 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这些系统的设计要求分别由相应
2、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5.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 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6.补充了有顶商业步行街两侧的建筑利用该步行街进展平安疏散时的防火要求; 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营业厅和展览厅的设计疏散人员密度;7.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 、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8.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条文说明】修订后的?建筑设计防火标准?规定了厂房、仓库、堆场、储罐、民用建筑、城市交通隧道,以及建筑构造、消防救援、消防设施等的防火设计要求,在附录中明确了建筑高度、层数、防火间距的计算方法。主
3、要修订内容为:1、在“建筑构造一章中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2、为便于建筑分类,将住宅建筑原按层数划分多层和高层住宅建筑,修改为按建筑高度划分,并与原规X规定相衔接;修改、完善了住宅建筑的防火要求,主要包括:1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 高层建筑中的住宅局部与非住宅局部防火分隔处的楼板耐火极限,从 1.50h 修改为 2.50h;2小于等于 100m 的高层住宅建筑套内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对公共部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提出了要求;3规定建筑高度大于 54m 的住宅建筑应设置可兼具使用功能的避难房间, 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4明确了住宅建筑疏散楼
4、梯间的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的条件;5规定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灭火器。3、适当提高了高层公共建筑的防火要求: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楼板的耐火极限,从1.50h 修改为 2.00h;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不能按照有关要求减少;3完善了公共建筑避难层间的防火要求,高层病房楼从第二层起,每层应设置避难间;4规定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建筑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5建筑高度大于100m 的建筑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从30min 修163 / 163-改为 90min 。4、补充、完善了幼儿园、托儿所和老年人建筑有关防
5、火平安疏散距离的要求;对于医疗建筑,要求按照护理单元进展防火分隔;增加了大、中型幼儿园和总建筑面积大于 500m2的老年人建筑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大、中型幼儿固和老年人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规定;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从 20min 和 30min 修改为 60min 。-5、为满足各地商业步行街建立快速开展的需要,系统提出了利用有顶商业步行街进展疏散时有顶商业步-行街及其两侧建筑的排烟设施、防火分隔、平安疏散和消防救援等防火设计要求;针对商店建筑疏散设计反映的问题,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营业厅和展览厅的设计疏散人数计算依
6、据。6、增加灭火救援设施一章,补充和完善了有关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救援入口等的设置要求:规定消防设施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消防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设置,应考虑灭火救援时对消防救援人员的平安防护;用于消防救援和消防车停靠的屋面上,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建筑室外广告牌的设置,不应影响灭火救援行动。7、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取消了消防给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内容,这些系统的设计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8、补充了地下仓库与物流建筑的防火要求,要求物流建筑应按生产和储存功能划分不同的防火分区,储存区应采用防火墙与其他功能空间进展分隔;补充了 1 105m3-
7、3105m3的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 、液氮、液氧储罐和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及其储罐的防火间距。9、完善了公共建筑上下层之间防止火灾蔓延的根本防火设计要求,补充了地下商店的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 2时有关防火分隔方式的具体要求。10、适当扩大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X围:如高层公共建筑、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商店、展览建筑、财贸金融建筑、客运和货运等建筑;明确了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应设置灭火系统和公共建筑中餐饮场所应设置厨房自动灭火装置的X围;增加了冷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X围。11、在比拟研究国内外有关木构造建筑防火标准,开展木构造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和木构造构件的耐火性能试验,并与?木构造设计标
8、准?和?木骨架组合墙体技术标准?等标准协调的根底上,系统地规定了木构造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12、对原?建规? 、?高规?及与其他标准之间不协调的内容进展了调整,补充了高层民用建筑与工业建筑和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柴油机房等的平面布置要求、有关防火门等级和电梯层门的防火要求等;统一了一类、二类高层民用建筑有关防火分区划分的建筑面积要求,统一了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或裙房内商店营业厅的疏散人数计算要求。13、进一步明确了剪刀楼梯间的设置及其合用前室的要求、住宅建筑户门开向前室的要求及高层民用建筑与裙房、防烟楼梯间与前室、住宅与公寓等的关系,完善了建筑高度大于27m,但小于等于54m 的住
9、宅建筑设置一座疏散楼梯间的要求。本标准共确定了165 条强制性标准条文,约占全部条文的39%。在执行时,如果某一强制性标准条文中含有允许调整的非强制性要求时,仍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条件进展确定,如本标准第4.4.2 条强制要求进展分组布置和组与组之间应设置防火间距,但组内储罐是否要单排布置那么不是强制性的要求,而可以视储罐数量、大小和场地情况进展确定。目录1总那么 .42术语、符号 .52.1术语 .52.2符号 .73厂房和仓库 .73.1火灾危险性分类 .73.2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 .153.3厂房或仓库的层数、面积和平面布置.19-3.4 厂房的防火间距243.5 仓库的防火间距303
10、.6 厂房和仓库的防爆333.7 厂房的平安疏散373.8 仓库的平安疏散394 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404.1 一般规定404.2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414.3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464.4 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防火间距514.5 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545 民用建筑565.1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565.2 总平面布局605.3 防火分区和层数625.4 平面布置675.5 平安疏散和避难746 建筑构造916.1 防火墙916.2 建筑构件和管道井936.3 屋顶、闷顶和建筑缝隙966.4 疏散楼梯间和疏散楼梯等986.5 防火门、窗和防火卷
11、帘1046.6 天桥、栈桥和管沟1066.7 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1077 灭火救援设施1097.1 消防车道1097.2 救援场地和入口1127.3 消防电梯1147.4 直升机停机坪1158 消防设施的设置1168.1 一般规定1168.2 室内消火栓系统1198.3 自动灭火系统1208.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268.5 防烟和排烟设施1279 供暧、通风和空气调节1299.1 一般规定1299.2 供暖1309.3 通风和空气调节13110 电气13710.1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13710.2 电力线路及电器装置14210.3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14511 木构造建筑14712 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