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文档大全

四川电子商务百强评选办法.doc

上传者:资料之王 2022-06-20 20:49:43上传 DOC文件 44 KB
— 1 —
四川电子商务百强评选办法
(征求意见稿)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践行电子商务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助力“实现共同富裕”的新使命,培育一批知名度高、带动力强、影响力大的电子商务企业与个人,提高四川电商整体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促进四川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四川电子商务百强,是指在全省电子商务行业中具有显著规模优势和品牌竞争优势,技术力量雄厚、创新能力强、服务水平高、产业链健全、管理现代化的企业(个人),能带动电子商务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对推动产业发展走在全省全国前列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第三条 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守正创新、规范发展,按照“自愿和引导结合、现有状况与发展潜力统筹评估、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结合、电子商务各类业态共同促进”的原则进行,评选周期为两年一次。
第四条 成立四川电子商务百强评审委员会,商务厅分管厅领导为主任、相关省级部门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由相关省级行业协会承担日常事务工作。
— 2 —
类型
第五条 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人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认定为四川电子商务百强。
企业类
四川数字生活人气新场景
四川数字消费标杆企业
四川新业态模式创新企业
四川电商领军平台
四川新锐电商直播机构
四川典范电商产业基地
四川优质电商服务企业
四川优秀跨境电商企业
四川农村电商(乡村振兴)示范企业
四川电商先进行业协会(公共服务平台)
四川电商抗疫突出贡献企业
二、个人类
(一)四川电商杰出人物
(二)四川电商优秀主播达人
第六条 申报四川电子商务百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原则上应在四川注册且成立两年(含)以上,具备企业法人资质条件;个人应担任电子商务企业负责人两年(含)以上,参评电商主播全网粉丝总量50万以上;
— 3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有企业章程和经营管理制度,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积极支持、参与、配合公共服务活动的;
(三)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实现销售或服务收入以及纳税额处于全省同行业前列;
(四)企业(个人)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且行业影响力大;
(五)企业(个人)富有创新精神,业务模式先进,可持续发展能力强;
(六)企业(个人)热心公益、坚持正能量,具有良好的企业(个人)形象,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第七条 申请企业、个人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四川数字生活人气新场景,是指具有创新消费方式,创新品牌与商业模式,提供线上线下消费新体验的网络人气场景;
(二)四川数字消费标杆企业,是指企业通过互联网等数字消费渠道进行销售,在各平台销售保持前列,或在自营渠道取得重大突破,年度网络销售业绩十分突出的企业;
(三)四川新业态模式创新企业,是指企业在传统电商的基础上,根据当下新模式新业态通过改变创新以满足用户多元化需求,并取得较好成绩的电子商务企业;
— 4 —
(四)四川电商领军平台,指平台企业成立三年(含)以上,在行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带动力与影响力,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品牌价值以及清晰

四川电子商务百强评选办法


文档来源:https://www.taodocs.com/p-690150332.html

文档标签:

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