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灵璧县高楼镇招考5名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模拟强化练习题(第5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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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灵璧县高楼镇招考5名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模拟卷
答题时间:120分钟 试卷总分:100分 试卷试题:共200题
姓名: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 成绩:______________
一.单选题(共100题)
1.关于假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
A: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B: 对于犯***、爆炸、抢劫、***、绑架等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即使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得适用假释
C: 对于累犯,只要被判处的刑罚为10年以下有期徒刑,均可适用假释
D: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解析:根据《刑法》第84条的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幵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并未被剥夺治权利,而A项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不是假释的规定。所以A项错误。《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此B、C两项说法错误。《刑法》第65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而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由于刑罚还未执行完毕,不能构成累犯。所以D项正确。
2.李某为仓库保管员。某日,两歹徒为逼李某交出仓库钥匙而持刀追打李某,李某被打成重伤,无奈之中李某抢了路边正在停车的黄某的摩托车逃走。李某抢走摩托车的行为_____。
A: 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他人车辆,属于抢劫行为,侵犯他人利益
B: 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他人车辆,属于盗窃行为,侵犯他人利益
C: 不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摩托车属于正当防卫,保护了公司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D: 不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摩托车属于紧急避险,损害了他人合法权益但保全了更大的合法权益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题目中李某本人的人身权利和单位的财产权利正在受到威胁,虽然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但是保全了更大的合法权益,故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选D。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3.我国外交政策的核心是_____。
A: 对外开放
B: 解放思想
C: 独立自主
D: 自力更生
答题时间:120分钟 试卷总分:100分 试卷试题:共200题
姓名: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 成绩:______________
一.单选题(共100题)
1.关于假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
A: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B: 对于犯***、爆炸、抢劫、***、绑架等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即使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得适用假释
C: 对于累犯,只要被判处的刑罚为10年以下有期徒刑,均可适用假释
D: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解析:根据《刑法》第84条的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幵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并未被剥夺治权利,而A项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不是假释的规定。所以A项错误。《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此B、C两项说法错误。《刑法》第65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而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由于刑罚还未执行完毕,不能构成累犯。所以D项正确。
2.李某为仓库保管员。某日,两歹徒为逼李某交出仓库钥匙而持刀追打李某,李某被打成重伤,无奈之中李某抢了路边正在停车的黄某的摩托车逃走。李某抢走摩托车的行为_____。
A: 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他人车辆,属于抢劫行为,侵犯他人利益
B: 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他人车辆,属于盗窃行为,侵犯他人利益
C: 不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摩托车属于正当防卫,保护了公司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D: 不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摩托车属于紧急避险,损害了他人合法权益但保全了更大的合法权益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题目中李某本人的人身权利和单位的财产权利正在受到威胁,虽然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但是保全了更大的合法权益,故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选D。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3.我国外交政策的核心是_____。
A: 对外开放
B: 解放思想
C: 独立自主
D: 自力更生
安徽省灵璧县高楼镇招考5名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模拟强化练习题(第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