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文档大全

中小微企业划型声明函.docx

上传者:中国教育资源网 2022-07-22 23:51:44上传 DOCX文件 15 KB
企 业 划 型 声 明 函
本企业郑重声明,本企业为在深圳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已获得独立法人证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的企业,特别提示:修改内容中关于“独立法人”的强调表述,系为了尽可能凸显此稿件原拟要求申领人有深圳市独立法人资格的拟稿本意,至于相关政策文件是否有此限制,即,是否有上位依据,请贵中心与上级部门进一步研讨确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企业属于 (请填写: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根据此条规定,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也适用此划型标准,连个体工商户也参照此划型标准。故,页脚备注内容没有此划型标准中的条文依据。
至于深人社规〔2016〕9号文件中是否有页脚备注内容的直接依据,请核实,如有,直接引用表述即可。如9号文中是正面规定申领条件,则重申正面规定。如用排除法,不可能穷尽一切不符合正面规定的情形,反而会因遗漏排除项而被钻空子(被申领人会提出“不排除即可行”)。故,对于应具备的条件,告知方式和承诺方式均应做正面表述。
此声明函作为本企业及员工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20〕5号)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深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9号)规定申领相关就业补贴的申请材料之组成部分。
本企业同意接受深圳市注册地所在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声明函内容进行的核实(本企业经办人: 电话: )。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此处的声明真实条款仅能针对本函所声明的内容,建议:在申

中小微企业划型声明函


文档来源:https://www.taodocs.com/p-694874421.html

文档标签:

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