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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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教学管理工作,减少教学事故的发生,稳定教 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教学事故的界定与认定第二条教学事故是指在教学准备、实施及教学管理过程中, 有关教师或工作人员违规违纪或失误,影响正常教学或产生不良 影响,甚至造成一定程度的人身伤害或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教 学事故按其性质和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分为三个级别:重大教学事 故为I级,较大教学事故为 n级,一般教学事故为in级。并根据 其教学事故责任人所在部门及从事工作的不同分为:教学类、教 学管理类和教学保障类(详见附表)。第三章暨事故认定机构与认定范围第三条 一般教学事故由教务处认定,严重
2、教学事故由教务处报主管教学的校领导进行认定。第四条 教学事故认定范围(一)教学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二)事故责任人或院(系)部主动报告的事故;(三)被举报的事故;(四)考试过程中由现的各种违反学校规定的各种事故;(五)其他在教学过程中由现的事故等;_第四章教学事故认定程序第五条教学事故的举证:(一)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教学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 立即填写教学检查情况说明表,并让当事人签字确认。(二)主动报告或被举报的事故,应由报告人或举报人填写 教学检查情况说明表,并签字确认。第六条教务处接到教学检查情况说明表后,进行初步认 定。并把此表反馈给事故发生单位,由该单位进行调查。第七条教学事故责
3、任人所在单位对教学事故进行初步调查确认后,填写单位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1天内交回教务处。第八条教务处将根据该单位反馈的情况,进行进一步审核。第九条教学事故一旦确定后,相关单位要填写教学事故认 定表,进行事故认定。第十条教学事故认定部门:田级教学事故,由教务处与人事处审核并做由处理决定。n级教学事故,由教务处与人事处审核并提由处理意见,报 主管校长批准。I级教学事故,由教务处与人事处审核并提由处理意见,上 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再由校长办公会批准并做由处理决定。第五章教学事故的处理第十一条教学事故一经核定,由教务处、人事处联合上报学 校;由学校作由处理决定并向全校通报。具体处分如下:田级事故,对责任人给
4、予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或评 职资格,扣除当月绩效工资。n级事故,对责任人给予警告直至记过处分,当年内不得晋 升专业技术职称,不得晋级,不得评优,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和岗 位工资。I级事故,对责任人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处分,年度考核为不 合格;两年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称,不得晋级,不得评优;扣 除当月绩效工资、岗位工资及基本工资。凡事故责任人受到行政处分的,须记入教学业务或工作业务 档案及人事档案,有关材料必须一式三份存档,责任人所在单位、 教务处、人事处各1份。凡一学期内,发生 2次I级教学事故或3次n级教学事故或 发生4次田级教学事故者,给予开除处分或解聘。第十二条 本单位一学期内累计发生 2
5、次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或3次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级教学事故或4次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级事故,扣除该单位领导 4个月绩效工资。第十三条凡发生教学事故不按规定上报者,一经查由,将按 情节给予知情人和责任单位负责人相应处分。第十四条 事故责任人如对事故认定和处理有异议,可直接向相关部门提由申诉。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后,主动承担责任并及时采取弥补措施 者,可适当减轻或免于处分,隐瞒不报或态度恶劣者加重处分。第十六条教学事故现象是多形式、多类别的,凡未在本办法 所列之内将视具体情况而定。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教务处及人事处负责解释。附件:1.教学事故级别认定一览表2 .教学情况检查说明表3 .教学事故认定表附
6、表:1教学事故级别认定一览表A.教学类序号事故级别A1在讲课中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或有悖师德、格调底下,不符合教书育人基本宗旨的言论,在 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IA2未经所在院(系)部和教务处同意,擅自请人代课。nA3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变动上课时间、地点。mA4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除外)。1、10分钟以内。m2、10分钟以上。nA5因教师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教学设备准备工作。mA6醉酒后上课,造成恶劣影响的。iA7在课堂上吸烟。mA8在课堂上接打手机或收发短信、上网聊天。mA9未完成授课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1、达到1/4。n2、达到1/3。iA10开课时间满2周,未提交本学期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