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公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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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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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公布】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3355
第五条学院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92号邮编:264006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及荣誉称号:200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被批准为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学校。先后被授予“科教兴鲁先进单位”“省级文明校园”“省级德育优秀高校”“山东省技师培训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技师工作站”“烟台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烟台市阳光工程培训基地”等荣誉称号。
第八条学院简介: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由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科教兴鲁先进单位、山东省技师培训基地、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2015年,被批准为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学校。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9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569人,教授、副教授156人。
学院建筑面积213248.07平方米,固定资产5.26亿元,馆藏图书67.4万册,电子图书4047GB。建有135个实验、实训室(车间),6个应用技术研究所,30个校内实践基地,118个稳定的校外实****实训与就业基地。
学院参与国家级资源库建设项目2个,拥有山东省名师工作室1个、山东省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1个、省级示范和品牌专业群3个,省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10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精品课程16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1门,省级教改项目30项,省级教学资源库6个,省级教学成果奖7项,省级新型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省级现代学徒制2个。
第三章招生计划、专业
第九条在各有关省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条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章招生条件与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招生条件
1.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2.学院对山东省考生选考科目不做要求。
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且对外语听力部分成绩无要求。
第十六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空中乘务专业特别要求:
1.身高:女生(净高)163cm-174cm,男生(净高)173cm-185cm
2.外形:女生要求五官端正,面容姣好,身材匀称,气质优雅;男生要求五官端正,体格健康,肤色健康,动作协调。
3.身体:无疤痕、纹身,无各种传染疾病、慢性病、遗传病史、皮肤病等(口臭、狐臭、O形腿、口吃等),符合民航局方对于民航从业人员相关规定。
4.政审:个人及父母等直系亲属无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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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公布】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3355
第五条学院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92号邮编:264006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及荣誉称号:200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被批准为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学校。先后被授予“科教兴鲁先进单位”“省级文明校园”“省级德育优秀高校”“山东省技师培训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技师工作站”“烟台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烟台市阳光工程培训基地”等荣誉称号。
第八条学院简介: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由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科教兴鲁先进单位、山东省技师培训基地、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2015年,被批准为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学校。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9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569人,教授、副教授156人。
学院建筑面积213248.07平方米,固定资产5.26亿元,馆藏图书67.4万册,电子图书4047GB。建有135个实验、实训室(车间),6个应用技术研究所,30个校内实践基地,118个稳定的校外实****实训与就业基地。
学院参与国家级资源库建设项目2个,拥有山东省名师工作室1个、山东省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1个、省级示范和品牌专业群3个,省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10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精品课程16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1门,省级教改项目30项,省级教学资源库6个,省级教学成果奖7项,省级新型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省级现代学徒制2个。
第三章招生计划、专业
第九条在各有关省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条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章招生条件与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招生条件
1.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2.学院对山东省考生选考科目不做要求。
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且对外语听力部分成绩无要求。
第十六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空中乘务专业特别要求:
1.身高:女生(净高)163cm-174cm,男生(净高)173cm-185cm
2.外形:女生要求五官端正,面容姣好,身材匀称,气质优雅;男生要求五官端正,体格健康,肤色健康,动作协调。
3.身体:无疤痕、纹身,无各种传染疾病、慢性病、遗传病史、皮肤病等(口臭、狐臭、O形腿、口吃等),符合民航局方对于民航从业人员相关规定。
4.政审:个人及父母等直系亲属无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