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自《史记_循吏列传》文言文阅读答案公仪休者,鲁博士也以高第为鲁相奉法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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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自史记循吏列传文言文阅读答案公仪休者,鲁博士也。以高第为鲁相。奉法循理阅读下面的文言文阅读答案,完成1316题。(12分,每小题 3 分)公仪休者,鲁博士也。以高第为鲁相。奉法循理,无所变更,百官自正。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客有遗相鱼者,相不受。客曰:“闻君嗜鱼,遗君鱼,何故不受也?”相曰:“以嗜鱼,故不受也。今为相,能自给鱼;今受鱼而免,谁复给我鱼者?吾故不受也。”食茹而美,拔其园葵而弃之。见其家 织布好,而疾由其家妇,燔其机,云“欲令农士工女安所售其货乎?”石奢者,楚昭王相也。坚直廉正,无所阿避。行县,道有杀人者,相追之,乃其父也。纵其父而还自系焉。使人言之王曰:“杀人
2、者,臣之父也。夫以父立政,不孝也;废法纵罪,非忠也;臣罪当死。”王曰:“追而不及,不当伏罪,子其治事矣。”石奢曰:“不私其父,非孝子也;不奉主法,非忠臣也。王赦其罪,上惠也;伏诛而死,臣职也。”遂不受令,自刎而死。李离者,晋文公之理也。过听杀人,自拘当死。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李离曰:“臣居官为长,不与吏让位;受禄为多,不与下分利。今过听杀人,傅其罪下吏,非所闻也。”辞不受令。文公曰:“子则自以为有罪,寡人亦有罪耶?”李离曰:“理有法,失刑则刑,失死则死。公以臣能听微决疑,故使为理。今过听杀人,罪当死。”遂不受令,伏剑而死。(选自史记,循吏列传)【注】茹:蔬菜的
3、总称。燔:烧毁。理:法官过听:听察案情有过失。13 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A 奉法循理循:遵守。B 而疾出其家妇疾:马上。C 不私其父私:偏爱。D 失刑则刑刑:刑罚。14 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组是A. 以嗜鱼,故不受也以若所为求若所欲B. 拔其园葵而弃之不迎而自归C. 子其治事矣吾其还也D. 子则自以为有罪海运则将徙于南冥15 以下六句话分别编为四组,能够直接表现三位循吏廉正无私的一组是百官自正受大者不得取小以父立政,不孝也伏诛而死,臣职也过听杀人,自拘当死寡人亦有罪耶A .B.C.D.16 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A 公仪休因为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