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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春秋战国2

上传者:dr****lb 2022-06-23 20:36:30上传 PPT文件 21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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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前770-前476:春秋 前475-前221:战国 第一节第一节 社会变迁与儒家法家法律思想社会变迁与儒家法家法律思想 一、社会变迁一、社会变迁1、田制、赋税改革、田制、赋税改革齐国之齐国之“相地衰征相地衰征”、晋国、晋国“作爰田作爰田”、鲁、鲁 “初税亩初税亩” 、礼乐崩坏、礼乐崩坏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 、由学在官府到私学大兴、由学在官府到私学大兴自由思想家与百家争鸣自由思想家与百家争鸣 二、儒家学派及其主要法律思想 、代表人物:孔子、孟子、荀子 、儒家法律思想的主要核心、儒家法律思想的主要核心礼治

2、(德治礼治(德治):):“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教化教化 “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及及“为政以德,譬如为政以德,譬如辰,居其所,而众拱之辰,居其所,而众拱之”,若,若“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伯尔曼法律与宗教,第17页心理学研究已经证明的那样,在确保遵从规则方面,其他因素如信任、公正、信实性和归属感等远较强制力为重要。正是在受到信任因此而不要求强力制裁的时候,法律才是有效率的;依法统治者无须处处都仰赖警察。今天,这一点已为一有力的反证所证实

3、:在我们的城市里,惩罚最为严厉的那一部分法律,也就是刑法,在其它手段不能引人尊敬的地方,也没有办法使人畏惧。 三、法家学派及其法律思想 、代表人物:管仲、李悝、慎到、申不害、商秧、李代表人物:管仲、李悝、慎到、申不害、商秧、李斯、韩非。斯、韩非。 、主要思想、主要思想 A,法律的起源:上世人们以伐木杀兽来维持生活,中世,法律的起源:上世人们以伐木杀兽来维持生活,中世男耕女织,没有剩余财产,也无需国家与法律,下世则有男耕女织,没有剩余财产,也无需国家与法律,下世则有以强胜弱者,以众暴寡者。法者以强胜弱者,以众暴寡者。法者,规则规则. B,刑无等级,事断于法,刑无等级,事断于法 “明主之国,无书简

4、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生之语,以吏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生之语,以吏为师;无私剑之悍,以斩首为勇。是境内之民,其言谈必为师;无私剑之悍,以斩首为勇。是境内之民,其言谈必轨于法,动作者归于功,为勇者尽之于军。轨于法,动作者归于功,为勇者尽之于军。 C. 法体现王者的权威法体现王者的权威 “明主之国,令者,言最贵者也,法者,事最适者也,言明主之国,令者,言最贵者也,法者,事最适者也,言无二贵,事无二适。无二贵,事无二适。” 管子管子任法篇任法篇就说:就说:“有生法者,有守法者,有生法者,有守法者,有法法者。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法者庶有法法者。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法者庶民也。

5、民也。 D ,轻罪重刑,以刑去刑,轻罪重刑,以刑去刑 E,布法于众,明白易知,布法于众,明白易知 ” 法、术、势法、术、势 夫虎之所以能服于狗者爪牙也。使虎释其爪牙而夫虎之所以能服于狗者爪牙也。使虎释其爪牙而狗用之,则虎反服于狗矣。统治者之能否使人服狗用之,则虎反服于狗矣。统治者之能否使人服从不在于贤与否而在于有否势。从不在于贤与否而在于有否势。 抱法处势:既坚持法治又掌握权势。一方面君执抱法处势:既坚持法治又掌握权势。一方面君执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另一方面,有势无法的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另一方面,有势无法的势治不是法治只是人治。人治靠的是贤人政治,势治不是法治只是人治。人治靠的是贤人政治

6、,而贤人千世而一出,故人治则会千世乱而一治。而贤人千世而一出,故人治则会千世乱而一治。 第二节第二节各国立法活动及成文法的公布各国立法活动及成文法的公布 1、各国公布成文法、各国公布成文法 郑国之铸刑鼎郑国之铸刑鼎 第一次公元前第一次公元前536年年, 子产子产 “铸刑书于鼎铸刑书于鼎, 以为国之常法以为国之常法” 第二次第二次 公元前公元前501年年,郑国执政驷颛郑国执政驷颛“杀邓析,而用其竹杀邓析,而用其竹刑刑” 。 晋国之被庐之法晋国之被庐之法 楚国之仆区之法与茆门之法,楚国之仆区之法与茆门之法, 2、公布成文法及意义、公布成文法及意义 争论:叔向争论:叔向 孔子孔子 “刑不可知,威不可

7、测。刑不可知,威不可测。” “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有争心也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有争心也” 结果:打破了贵族垄断法律知识,对决定争论所结果:打破了贵族垄断法律知识,对决定争论所依据的各项原则有独占的权利。依据的各项原则有独占的权利。 意义:奴隶制法律形态的结束,成文法时代的到意义:奴隶制法律形态的结束,成文法时代的到来。来。 第三节战国时期的法律发展及第三节战国时期的法律发展及法经法经 一、一、 法经法经 法经法经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内容: 法经法经早已失传。早已失传。晋书晋书. 刑法志刑法志保存了其保存了其篇目篇目: “秦汉旧律秦汉旧律, 其文起自魏文侯师李悝其文起自魏文侯师李悝, 悝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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