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知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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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讲解相关讲解呼伦贝尔市妇幼保健所呼伦贝尔市妇幼保健所概 述v2002年2月20日国务院第五十五次常务会议通过。v2002年4月4日国务院第351号令颁布v2002年9月1日起施行v本法规共七章63条,分为总则、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医疗事故的处理与监督、医疗事故的赔偿、罚则、附则。v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法律地位:行政法规立法目的立法目的v规定在总则第一条:有四个目的v正确处理医疗事故v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v保障医疗安全v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v立法背景:医患矛盾成为社会焦点、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不适应社会生活的实际医疗事故的定义
2、v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v有四个构成要件:v主体v行为违法性与过失v损害后果v过失行为与后果间的因果关系医疗事故的分级v依据后果严重程度而分为四级v一级:残废、重度残疾v二级: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v三级:轻度残疾、一般功能障碍v四级:其他的明显人身损害医疗事故处理原则v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v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3、v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让人让人“恶心恶心”的图片的图片 假如是我们或者我们的亲属在手术后,手术切口感染到这种地步我们会什么样的感受!v媒体报道:v2011年6月24日 胆囊炎患者住院感染肺炎死亡北京平谷中医医院 被判赔偿20万v事件经过: 一位姓王的82岁老太太,2010年8月29日,为治疗胆囊炎胆囊炎,到北京市平谷区中医医院住院,先住的神经内科病房,次日又转入普外科病房。 9月5日前后,医院又安排李姓老太太住在王氏左侧的病床上,李老太的病情较重,行气管切开术等(有无多重耐药菌感染?)。 在9月11日,王老太就出现了肺部感染肺部感染的一些表现,后来病情不断变化,最终在2011
4、年1月23日在医院死亡死亡。家属的理由与述求家属的理由与述求1、他们指出医院的过错有两点: 第一,不同的病种混住,且没有进行消毒消毒; 第二,患者家属在提出异议后,医院也未进行病房调整,这些行为违反了诊疗规范和消毒规范。 2、死者家属要求: 第一,医院赔偿经济损失2020万余元万余元 第二,精神损害赔偿金5050万元万元 第三,还要求医院为失德行为向他们公开道歉公开道歉医院的观点v医院承认院内感染王氏死亡原因确实是肺部感染(医院内感染)。v在正常情况下,准许医院内感染、交叉感染发生率在10%以内。v如果死者家属认为医院违规,就该提供证据。法院支持索赔v法院认为,医院出具的大致诊疗经过和北京市居
5、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能证明,王氏的死亡与北京市平谷区中医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v对于医院所提出的“准许院内感染、交叉感染有一定发生率”的说法,法院没有采纳。与与 的的病人对病历资料的权利v有权复印、复制v范围: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卫生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v医疗机构要提供复印、复制服务并加盖印章v复印时应当有患者在场v可以收工本费病人的知情权及医方的病人的知情权及医方的告知义务告知义务v病人的知情权v医方的告知义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
6、及时解答其咨询。v告知应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疗过失行为发生 科室负责人医疗机构负责医疗质量部门医疗过失报告程序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医疗机构负责人向患者报告、解释当事人报告报告上报部门负责人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v下列情形医疗机构应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v(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v(二)导致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v(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v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v按卫生部规定书写、保管病历资